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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是否可以办电话卡

失信人是否可以办电话卡

法律分析:是。办理电话卡不属于限制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电话卡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银行卡、电话卡失信,你已经被禁止在你名下开银行卡和电话卡了。以前有的会全部冻结。 这是自断卡行动以来最严厉的惩戒了,在公安部门追查诈骗案件中,发现你的银行卡、电话卡多次涉嫌诈骗,而你本人并没有参与诈骗,犯了帮信罪!公安机就会将你列为两卡失信人。如果你之后还要办理这个运营商的电话卡的话之前的电话卡欠下的高额费用是要补齐才可以办理新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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